千呼万唤始出来——个人信息保护法明年上线
文/吴其伦
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第三次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中国将于明年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
看到这则消息,我便联想到前不久骇人听闻的“4.68亿个人信息泄露”事件——11月份,江苏淮安警方打击了7家涉嫌侵犯个人公民信息的非法公司,这些公司非法缓存公民信息超一亿余条,骇人听闻。警方立案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29起,设计个人信息安全的数据与信息4.68亿条,数字之庞大,触目惊心。
全球13亿人口,不到3人中便有一人被泄露身份!
说到个人信息的泄露,我个人也是深受其扰。诸如推销保险与信用卡、电话公司不断推出的“新套餐”、辅导机构永不停息的招生电话……等等花样,层出不穷。
私人信息,就这么被廉价卖了!而自己信息被卖,竟然浑然不知。
更可恨的是,每天那么多骚扰甚至是诈骗电话,让我们不胜其烦却又无可奈何。
那么,为什么贩卖个人信息如此猖獗?我觉得原因有三:
一是查处打击不力,对于倒卖私人信息和使用购买所得的私人信息用于推销、骚扰、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缺乏有效监管,且对于查实的案子,也没有从严处罚。
二是求职、中介、贷款、旅游、培训等机构和平台,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做得严重不足,有的甚至是明知故犯倒卖私人信息,而主管机关对于这些平台的监管机制形同虚设是个人信息泄露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很多人对于个人信息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太过轻信平台机构。
那么令大多数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些数据,非法公司是如何获得的?
其一,是非法公司的主动购买:通过北京考拉征信信息服务公司进行大批量的数据购买,而后将其缓存入自己的服务器,转化为自己的“数据库”。
其二,非法公司通过一种名为“黑爬虫”的软件,非法获取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贷款信息以及客户还款信息。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照……等数据信息瞬间暴露无遗。而后便是接踵而至的非法转卖,非法公司摇身一变成了中间商,以中间差价为盈利。甚至还会用来进行暴力催收、电信诈骗等。
人心惶惶,大家都担心起自己的信息安全。
我们处于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这是一把双刃剑,信息高度发达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便是信息的高度不安全。
就如同狄更斯于《双城记》中所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信任的时代,这是怀疑的年代。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
所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日后上线可谓是呼之欲出!
先有发言人张业遂同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的表述:“要尽快地推进《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工作,相信在政府部门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的保护的工作推进下,再加上我们个人对于这种信息安全的防护意识的增强。我们觉得我们未来的个人信息安全会越来越好”
后有岳仲明同志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第三次记者会作出的发言:“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明年的立法工作作出预安排。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民法典草案提请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
可见,国家对个人隐私保护的重视程度已经日益加深,对与此相关的立法也日趋明晰。
这个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法来得有些迟了,不过好在它并未缺席。它在每一个人的殷切期盼下,终于姗姗来迟。
这项法律在出台前我们谁也不知道会落实成如何,但我想,就算它没有让每一个人满意,但一定会使我们安心。
我们对于自己隐私的保护,从来都不能松懈,更不能掉以轻心。
而官方层面,在制定法律的同时也应该制定体系完整的相关违法处罚规定,明确监管部门分工。相关部门应当加大监察力度,对违法个人与公司采取极为严厉的处罚,将他们送入监狱,牢底坐穿。
我们真的很难想象,当我们的信息全被对外公开,当我们再也没有所谓的隐私可言,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个人隐私信息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关于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每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
亿万百姓的隐私信息,从来都不是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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