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精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证明材料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办手续时连户口簿、结婚证也不用提供了。
通知称,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共享工作,经与济南大数据局联网,在实现与公安、民政、房管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证明材料的网络核验情况,决定精简部分公积金贷款业务证明材料:
一、借款人及参贷人户籍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不再提供户口簿证明材料,由借款人及参贷人授权贷款银行经办人员进行查询核验相关信息。
二、借款人及参贷人2011年7月25日以后在山东省内登记结婚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不再提供结婚证,由借款人及参贷人授权贷款银行经办人员进行查询核验相关信息。
三、随着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联网范围不断扩大,借款人及参贷人户籍在章丘区、济阳区、平阴县、商河县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不再提供由户籍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开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由借款人及参贷人授权贷款银行经办人员进行查询。
当然,不提供最好也能有所准备,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也进行了善意提醒:为了减少不便,建议借款人及参贷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尽量携带户籍、婚姻及房查证明等要件原件,一是出现信息查询不到时,做必要补充;二是出现信息不准确时,能够进行核对更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