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12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41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中要求公司就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基金产品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19年12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目前相关材料仍在准备当中,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将积极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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