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间,渝农商行(601077)公告,近期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9〕第 251 号)、《重庆银保监局关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19〕 441 号),本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三农”专项金融债券。
渝农商行表示,将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规定,做好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管理 及信息披露工作。 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获悉,自2014年苏州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20亿元“三农”专项金融债,这是国内首单专项用于发放涉农贷款的金融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涉农贷款,之后,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成为热门。
业内人士指出,一直以来,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中最薄弱环节,要解决“三农”问题,加大资金投入是关键。
在我国,面向“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职能主要通过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履行。
其中,作为三大政策性银行之一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是通过发行政策性金融债,支持“三农”信贷投放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是通过将存款资金投向涉农领域,为各类农业企业和农户等提供信贷支持,其中,中国农业银行、各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承担了更多的职责。
涉农贷款,是指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联合颁布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及其补充通知中规定的以下三类贷款: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首席记者 刘勇 实习生 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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