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长江)最新消息!泰州市又有土地被征收了!泰州市泰兴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涉及虹桥镇、张桥镇、姚王镇等12个乡镇和街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也同时发布!有您家所在地么?具体补偿安置标准是……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哟!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泰兴市2019年度第7、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虹桥镇,张桥镇,姚王镇,根思乡,河失镇,古溪镇,滨江镇,广陵镇,新街镇,济川街道,元竹镇,分界镇。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四、土地补偿安置依据及标准
1. 土地补偿费标准:
2.7 万元/公顷×10 (未利用地:1.35 万元/公顷×10)
2. 安置补助费标准:
1.7 万元/人
3. 青苗补偿费标准:
1.35 万元/公顷
4.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泰政发[2015]59 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对征地所涉及的附着物的产权人进行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到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江苏省人民政府第 93 号令、泰政发[2014]61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