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务工的31岁张姓男子,因在聊天群组发表的言论涉嫌宣扬恐怖主义,被追究刑事责任。张某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的租屋处,以恐怖组织前领袖拉登做头像,在某群组聊天时,一个群组成员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某就回应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群组内成员没有任何回应,继续聊其他话题。随后北京昌平公安分局依法传唤张某,以其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将其抓获归案。警方及后再检查他的手机和电脑,未发现涉案言论以外的其他恐怖主义相关言论。
北京一中院日前依法公开审理张某,法院指出,被告张某法制观念淡薄,在300多人的公共群组内以发布讯息的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其行为已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被抓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不能认定为情节轻微。最后,法院判决张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人民币。
类似的案件还有去年8月,广西南宁一名梁姓男子在其加入的一个群组看到一些恐怖分子枪杀和砍人的暴力血腥影片。梁某将其中4个影片转发到其管理的群组及其好友。近日,广西南宁中院一审以宣扬恐怖主义罪,依法判处梁男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另外,今年10月国庆期间,山东临沂24岁林姓男子在群组散布“要弄点炸弹去炸天安门”的个人极端言论,由于该言论涉嫌实施爆炸犯罪,警方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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