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陕西省检察院召开“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12月17日,陕西省检察院召开“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9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下一步推进措施,同时发布了五起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陕西省检察院制定《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面加强与工商联及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组织“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专题开放日、“服务民营经济论坛”等活动,认真聆听民营企业家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努力营造“亲商、利商、促商”的良好环境。
2019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严厉制裁危害民营经济的黑恶势力犯罪,批捕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等黑恶犯罪880余人,起诉1200余人。同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调查核实1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0件,依法维护涉诉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陕北油煤田污染和退耕还林、陕南秦岭生态和水源地保护、保护黄河等重要湿地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3000余亩,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陕西检察机关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对涉民企案件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力求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坚持少捕慎诉,对相关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312人;对积极挽损、认罪认罚的涉罪民营企业和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163人。积极拓展服务渠道,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平台,对涉及侵害民营经济的控告、申诉和举报快速分流办理,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陕西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保护民营企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有力抓手,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努力为陕西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文字:刘雪妮 图片:周杨夏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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