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人打光棍如何生育孩子?方法令人不齿,女性夜晚连连叫苦!
封建的历史当中,存在着不少的陋习,其中很多习惯,在如今看来都是完全不能够接受的。我国拥有几千年的历史,也同样经历了长时间的封建统治,自然也会有各种各样的陋习出现。这些场面都是大户人家才会有的,也就是古代的豪门,一般普通人家别说三妻四妾,娶一个都难,况且不是娶过来就完了,还要有经济实力能够养得起才行。那么古代的娶不起老婆的穷人用什么方式来延续香火呢?
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封建王朝时期最看重的就是香火传承。可能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对于中国封建历史朝代中的陋习,都有着一定的了解吧。这其中有很多是当下社会人,死都不愿意接受的。“典婚”,这个词汇或许在当下人的脑海中,并不是非常的熟悉,但在历史中的封建年代。这可是当时非常流行的一个陋习了,当然在官方的眼中,这被明令禁止的。
《汉书》上有记载:“男子疾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意思就是说在男不能耕、女不能织的情况下,为了谋生只能嫁妻卖子,而且屡禁不止。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买卖婚姻记录,可以说它是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由此可以看出女性在古代根本毫无地位可言,甚至可以被当成商品交易。
统治者破天荒制定了刑法,禁止“承典妻”,元世祖亲自废止,可见他对典妻制的深痛恶绝。也侧面说明了制度的腐朽与令人厌弃,连那会被汉人称作的“蛮夷”都不忍直视。可是到了明代,承典妻竟然死灰复燃,重新开始流传。清代也曾想下发文书禁止这个陋习,但是文书的法规写得十分模糊,让有些人更加肆无忌惮。这个困扰了中国几千年的陋习,终于在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得到了终止。
通常双方在见面之后,当男方觉得“典婚”的女子不错,那么就会立下字据之类的凭证。而在女子在被典当的期间,是不允许回到丈夫家生活的,其字据 之中会明确写上年限,及女子要履行的义务和应付的报酬。其中要规定妻子被典当期间,不能够回到夫家生活,也不得与丈夫见面,而且也会明确标注典当的年限,以及应该付的报酬。这些都完成后,妻子便会被别人领走,成为别人生育的工具。
各种各样的典妻模式,在历史资料中都有非常多的记载,就朝代而言,清朝时最为猖獗。这背后自然有穷人的无奈,但更多的则是道德泯灭后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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