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12月13日,广州市南沙区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南沙区工作、学习,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在广州市内已购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具有可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
此外,《通知》还规定,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认定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和B卡等的高端人才,可在南沙区范围内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房同等待遇。
采写:南都记者 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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