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按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有关精神,城阳区决定设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今天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就拟设定的三种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拟设定的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方案 方案一 以区政府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204国道(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北段)与清新高速(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南段)连线。 方案二 以区政府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惜福路与王沙路连线。 方案三 以区政府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规划环山路。 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20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之外,不得销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 2.禁止燃放场所详见《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3.法律法规对民用机场净空区域等特殊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将修改意见以网络留言、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请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邮 箱: cycjjjjk@163. com 地 址: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城市建设科 收件人:吕锡生电话0532-87868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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