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灵宝市川口乡德正路、灞河路纳入乱停治理范围的通告
为缓解川口乡道路交通压力,规范镇区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交通环境,经过多次调研勘察,并经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灵宝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现将:川口乡德正路(起点:川口乡政府门前路段与209国道交叉口;终点:川口乡实验幼儿园门前)、川口乡灞河路(起点:科里桥东头;终点:纬五路与旧310国道交叉口)纳入“不按规定停车”的治理范围。
机动车在此路段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行为的,灵宝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灵宝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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