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2月11日电 (孝媛)12月11日,本网从沈阳市房产局了解到,今年沈阳市列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11161套。截止11月28日,全市开工11251套,开工率100.81%,已完成各节点及全年改造任务,比辽宁省政府规定全年完成时间提前了1个月。
沈阳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9年的棚户区改造任务量大,全市棚改任务占到全省改造任务的56.8%。”在改造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的情况下,沈阳市政府将2019年棚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市长“挂图作战”、“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全市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市)政府绩效考核。
《沈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指导意见》的出台,规范了安置房选址、招标、建设和管理工作,采取建设回购、委托代建、自行建设方式,提供高标准安置房,提升棚改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沈阳市房产局将棚改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深入有任务的全市12个区、县(市)棚户区改造现场,走访棚改群众,倾听群众心声和改造意愿;与工作人员座谈,调研最基层工作,了解实际问题,并召开所在地区棚改工作会议,听取部门意见,指导改造工作。
通过落实棚户区改造现场巡查、督察通报、定期调度、约谈等制度,沈阳市房产局以9月底、11月底阶段任务节点为重点,把日常考核与年终总结相结合,加强对各区、县(市)政府绩效考核。同时,全面掌握棚户区改造底数,对全市61个棚改地块,11161套改造任务实施台帐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进度。
目前,沈阳市已经完成了今年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沈阳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国家棚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改造重点是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经各区、县(市)政府上报,并与辽宁省住建厅沟通,2020年沈阳市拟改造棚户区0.8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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