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有自媒体称位于太原北中环的红星天悦项目认筹三个月未开盘,该项目位于北中环街与解放北路交叉口东北角,总占地面积31211平方米。那么,为何认筹三个月未开盘,原为未取得预售证。
而据我掌握的法律常识看,认筹需要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认筹金,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尽管有些开发商均承诺,“认筹诚意金”可无条件无息退还,但实际是一种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融资方式”。这些‘认筹诚意金’,政府及其他机构并无任何监管措施。一旦项目出现问题,受损失的就是购房者本人了。
来源:山西记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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