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取暖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取暖期,农户开始越冬取暖。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户安全取暖意识,防止因燃煤使用不当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广大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宣传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各乡镇、街道要利用手机微信群、村大喇叭、入户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燃煤安全使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使用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患于未然。要将安全宣传作为冬季取暖的工作重点,采暖季一天不结束,宣传引导一天不放松。
二、建立包联体系,开展安全巡查。建立、健全镇村包联工作体系,通过落实责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安全取暖工作有效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开展入户安全巡查工作,重点检查明白纸是否发放到位,安全使用知识是否知晓、农户取暖排烟是否通畅、排风是否正常,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特别要针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安全越冬事宜进行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立行立改,对号销账,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支持安装报警装置,提升安全水平。在“双代”未覆盖地区及“双代”未通气区域的清洁煤取暖农户,鼓励和支持购买配置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对于农户购置的一氧化碳报警装置,每户补贴20元(县财政补贴),由所在乡镇、街道凭购买发票或入户验证等资料组织发放。
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编辑:陈友海 张 野
主编:金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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