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突然出现了一个“合理避税”的词汇。
事实上,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所有的避税都不合理,都可以被认定为逃税。
像霍尔果斯避税企业、范冰冰逃税案等,就是被所谓的“合理避税”坑惨了。
我们国家认可的,只有依法节税。
尤其是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完全可以通过依法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实现降税。
其中,小型微利政策带来的优惠,值得特别关注。
一、小型微利企业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企业利润100万以下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将为5%;企业利润超过100万不到300万的,100万以下部分按照5%计算,100万-300万部分按照10%计算。
而国家认定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也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而是统一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我们知道,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企业合理运用了小型微利政策,所得税最高可少交80%的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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