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之所以确定12月4日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刑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位“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今天,建阳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让我们一起来解锁“国家宪法日”的多重打开方式。
普法宣传进万家
“阿姨,今天是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关系到我们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现在是法治国家,要遵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姐,这份介绍公益诉讼的宣传手册您带回家看看,里面有图,有真实案例,也有检察官提示,以及举报方式,欢迎您向我们检察院提供相关线索。”
参加活动的检察干警拿着宪法知识、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向群众介绍相关内容,普及法律知识,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法律疑问。
情景剧花式普法
在中山广场,建阳区检察院干警送上了自编自导自演的普法短剧《潭检演播厅之教你识破非法集资圈套》。节目以播报和表演相结合的形式,用幽默诙谐的语言将集资诈骗的四种常见圈套生动的演绎出来,让群众在看了之后能了解其中的陷阱,从而提高防范意识。
街头宣讲入人心
建阳区检察院深入到水吉镇陈地村、渡船头村开展普法宣传,针对农村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热点问题,采取街头普法宣讲的方式,以案说法,宣讲重点突出、内容丰富详实,为老百姓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我们是人民检察官,和我们一起,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共建法治中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