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 吴限)12月4日,江苏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江苏省分公司因存在尽职调查不审慎,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的问题,被处以罚款30万元。
官网显示,长城资产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本512.3亿元,由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主要为客户提供不良资产经营、资产管理等服务。据悉,自成立以来,长城资产已先后收购、管理和处置了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近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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