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黛青
继公积金贷款改革以来,无锡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认定标准由“认贷不认房”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具体的意思就是,向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买房对象,提供公积金贷款。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商业贷款方面的调整,早在上个月就在各个平台开始疯传。
(群聊内容)
而最近有消息称:四大银行正式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客户名下有2套房,第3套不能贷款!
我们的粉丝群里也开始讨论起认房认贷对于房产市场的影响。
(群内流传图)
(群聊内容)
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关于这类政策的调整,买经济适用和高端改善盘的买房者内心都有一些难以描述的紧张感。
这类买房者名下一般会有一两套住房,可能考虑出手一套房子来周转资金,重新对自己的资产进行配置。
然而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就会遇到这么一个问题,名下的安置房会算做一套住房影响贷款申请吗?
为此,我询问了无锡四大银行的相关人员,今天就给大家调查一下各行最新的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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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工作人员都表示:客户名下已有2套房,再买第3套房,将不能为客户办理贷款业务。
(但如果客户持有安置房源并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则算名下房产。在不限购的情况下,客户非要购置第3套房,必须全款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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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客户名下已有2套房,再买房时,不能为客户办理贷款业务。
(不论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安置房都将算作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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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收到认房又认贷的通知,就在这两天即将执行。
(具体内容也与工农行的内容相同:名下已有2套房,再买房时,不能为客户办理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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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认房又认贷”的说法还未定义,还需看具体通知再执行。
(但内容准则将与公积金的认房认贷要求差不多,目前还是可以继续为名下有2套安置房的客户办理买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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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确认自己名下房产的问题,大家可以带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区域的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进行查询。
希望这次调查反馈对要买房的你们有帮助,如果有什么问题或者看法可以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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