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
近年来,民间借贷市场乱象丛生,因非法放贷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呈现高发态势。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于2019年10月21日正式实施。
哪些非法放贷行为会被判刑?如何防范非法放贷?今天《998法治大讲堂》就为大家关注和解读这部重磅文件中的干货!
大四女生整形求职,落入贷款陷阱
小张是一名艺术学院大四的学生,想要进入娱乐行业发展的她实力有余而长相平凡,几次面试后备受打击。经“高人”指点,小张来到一家全国知名的整形医院打算整容,可昂贵的手术费用却远远超出了她的预算。
医院天花乱坠的说辞让小张十分心动,模拟整形前后对比的效果图更让她一刻也无法直视现在的自己。但对于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小张而言,高达五万元的手术费不是她咬咬牙就能拿得出的,于是她只得找寻借口离开。正当小张心灰意冷的时候,医生打电话来询问她是否纠结于手术费用的问题,并向小张推荐了医院合作的贷款公司。小张很快联系上这家贷款公司,接待小张的工作人员声称是一家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只需要提供身份证,而且还能快速放款、无需抵押、利息超低、分期还款。在简单了解了贷款流程后,小张便把身份证交给贷款公司,然后签署了一大堆合同手续。两天内,小张如愿收到了5万元贷款。
利滚利无力还款,反遭非法催收
贷款到账后,小张立即进行了整形手术,获得了自己如愿以偿的美丽。但一切好像才刚刚开始…从第一次还款的时候,小张就被告知,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一共24期,小张每期要归还本金、利息、服务费、咨询费、担保费等合计约3500元。勉强还了几个月后,小张就已经无力还款,却又不敢告诉家里人。
拖欠了好几期的还款后,贷款公司委托了一群地痞流氓,每天对小张进行电话轰炸,威胁她赶紧还款,否则就要去她学校、家里,吓得小张换了电话号码。结果催收人员的电话打到小张的同学那里。走投无路的小张只得向自己的爸妈求助。小张的父母把应急用的4万元给了小张。
然而,事情并没有小张想的那么简单。贷款公司称,当初有约定,小张逾期还款,利息将翻倍计算,加上违约金和催收费用,总共还欠了6万元。小张一怒之下,拒绝还款。但贷款公司并没有选择走法律途径,而是不断派人骚扰小张,甚至限制小张的人身自由。
最终,不勘骚扰的小张报警,在派出所的协调之下,小张归还了4万元,双方和解。
释法嘉宾
张红旗
成都锦江司法局 副局长
胡海玲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 律师
小张遭遇的,正是一次非法放贷。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小张被层层套路带入陷阱,随后遭遇不合理的利息、暴力催收,逐渐被带入无尽的深渊…
过去,由于非法放贷的认定,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案例中小张遭遇的非法放贷行为,有时并得不到有效打击。而本次《意见》的发布,明确了非法放贷行为定罪、处罚依据,对非法放贷行为亮起红灯!
请记住这些数字!
2年
10次以上
年利率>36%
哪些非法放贷行为将面临刑罚?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这里所说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非法放贷需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涉嫌犯罪。对此,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利率方面,年利率需要达36%以上,且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涉嫌犯罪:
1、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4、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也就是说,非法放贷需要在利率上超过年利率36%,并且符合以上四个条件之一的,就构成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办贷款时,除了利息,还可能产生各种手续费、担保费、咨询费、管理费。但是不是利息本身没有超过36%,就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呢?
事实并非如此。根据规定,非法放贷行为人以介绍费、咨询费、管理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名义和以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相关数额在计算实际年利率时均应计入。也就是说,非法放贷行为人实际收取的除本金之外的全部财物,均应计入违法所得。而且,非法放贷行为未经处理的,非法放贷次数和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对象数量等应当累计计算。
为了催收欠款,贷款公司动用地痞流氓,采用威胁恐吓等不法方式,对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当事人是否有权要求对贷款公司的不法催收行为进行处理?
案例中的贷款公司是否是经监管部门批准,具有经营贷款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暂且不论。如果是没有资质的贷款公司,在催收贷款时使用了不法手段,则除了涉嫌非法经营罪以外,还应当对其具体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尚不单独构成犯罪,但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但不代表非法催收行为不构成犯罪就不能对其进行惩罚,如果涉嫌违法治安管理的,也可以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如何避免走进非法放贷、“套路贷”的圈套?
1、办理贷款时,不要轻信代办人员天花乱坠的吹嘘,而要仔细核实对方是否有贷款的资质,我们建议,尽量找正规的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办理,不要找各类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咨询公司办理贷款,这些公司一般都不具有经营贷款业务的资质;
2、办理贷款手续时,注意审查签署的每份文件,不能签对自己明显不利的文件,更不能签署空白的合同、收据等;
3、如果一不小心在没有资质的贷款公司办理了贷款,要记得及时甄别贷款行为是否合法,对此可以咨询律师,得到专业的法律支撑。
面临非法催收,保护自己从以下做起!
首先,保护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如果收到威胁、恐吓、胁迫、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催收,可以立即报警,警察介入后,如果对方涉嫌犯罪的,可以直接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打击犯罪团伙;如果不涉嫌犯罪的,也可也对对方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方以合法手段维护权利,或促成双方的调解;
其次,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基础上,对于贷款公司不合法的要求,可以咨询律师,并在律师的帮助下,采取和解或起诉要求解除借款关系等方式,归还合法的贷款,拒绝对方不合法的要求。
来源:998法治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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