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日讯 11月26日下午,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勇、吴某宏、林某明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林某犯非法拘禁罪。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至有期徒刑4年8个月不等,财产刑判项共计10万元。
芗城法院一审查明,2017年初开始,以被告人陈某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纠集被告人吴某宏、林某明、林某等人作为骨干成员,长期在芗城区从事高利放贷,并通过上门滋扰、非法拘禁、恐吓等方式暴力讨债,从中牟利,通过网络建立微信赌博群供人赌博非法获利。经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在芗城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2016年至2018年间,被害人黄某某、王某、王某强、林某泉、卢某辰因资金周转向被告人陈某勇借款,后因高额利息无力偿还。为逼迫被害人还款,4名被告人将上述被害人分别带至芗城区某小区“玖陆金融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内或被告人陈某勇老家,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其间,被告人陈某勇等人采取逼喝矿泉水、香槟以及电击、殴打、发布裸照等方式分别逼迫被害人还债。
2017年10月左右,被害人吴某静、郑某筑、林某生因资金周转向被告人陈某勇借款,后因高额利息无力偿还。被告人陈某勇、吴某宏、林某寻找被害人未果后,对被害人吴某静采取将附有侮辱性语言的吴某静照片在朋友圈发布、转发并打印后张贴到吴某静老家;对被害人郑某筑采取赠送附有侮辱性语言的花圈至郑某筑住处附近并制作视频在朋友圈转发;对被害人林某生采取上门滋扰的方式,从而逼迫3名被害人归还欠款及高额利息,给3名被害人造成恶劣影响。
此外,2017年底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陈某勇纠集被告人吴某宏、林某明等人通过网络建立微信“论道娱乐”赌博群,供吴某源、陈某兰、张某禄等人进行微信红包“牌九”网络赌博,非法获利。
鉴于被告人陈某勇、吴某宏、林某明、林某归案后均能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芗城法院经审理遂作出前述判决。
(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卢俞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