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造吗?今日,福建宁德蕉城法院发生了一件大事,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又有一批恶势力罪犯得到了他们应得的惩罚。
接下来,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发生了什么。
该案件涉及全国各地共400余名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损失金额500余万元,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2015年被告人郑某在福州设立福建省优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汽车质押、押证融资借款业务。
2017年初郑某从被告人黄某阳处得知押汽车钥匙融资借款(以下简称“押钥匙贷”)业务效益快、利润高。
2017年5月郑某、黄某阳为谋取非法利益,经商议二人决定合股以漳州为试点区域,开展“押钥匙贷”业务。并且,郑某、黄某阳还在漳州市区设立漳州名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分公司”)。
经过近4个月经营,被告人郑某、黄某阳等人发现该业务利润丰厚,遂决定在全国各地开设分公司全面开展“押钥匙贷”。
2017年8月郑某、黄某阳陆续在龙岩、福州、宁德、莆田、厦门、甘肃庆阳、青海西宁、山东临沂等地成立分公司。同时指派被告人卢某荣、甘某弟等人到各分公司开展“押钥匙贷”业务,形成“押钥匙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那么这些人又是怎么伏法的呢?2017年10月,被告人郑某、黄某阳等人合股,在宁德市蕉城区夏威大厦设立宁德小鱼车贷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某弦为总监,负责拖车、谈判和公司全面工作。被告人陈某东负责贷后违约拖车、谈判。被告人池某华负责家访、验车、安装车辆GPS和贷后违约拖车。被告人韩某辉等人负责在社会上招揽客户办理押钥匙贷款业务。被告人陈某霞为财务人员,负责签订合同和制作“押钥匙贷”中产生的安装车辆GPS、寻找违约车辆、拖车、谈判等费用的报销与上级对接审批发放报销款项等。被告人黄某华为前台服务人员,负责接待“押钥匙贷”的客户及瞒骗被害人签订合同。
至2018年4月,该公司采取“押钥匙贷”模式讹诈被害人雷某某等30余名被害人保证金、家访费、安装GPS费、流量费和违约金计43万余元。
2018年4月8日,被害人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报案。4月26日至8月13日,各被告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对此案件,福建宁德蕉城法院审理查明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法院宣判郑某、黄某阳等25名被告人敲诈勒索罪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那么他们的“套路贷”手法是怎么样的呢?大家看到这些是不是也有点小心动了,那你就要小心了,这就是他们特意准备好的陷阱。
该公司以“低利息、零门槛、手续简易、押钥匙不押车”为诱佴引诱他人前来借款,诱骗借款人盲目签订含有“特别约定条款”的违约条款和2倍违约金的汽车质押借款合同、借条、车辆转让合同、债权转让合同、投权委托书等,仅记载有借款人信息而部分内容故意留白的相关协议20余份。同时,以“公司规定”“行业规矩”为借口收取保证金,平台服务费、GPS安装费、家访费等费用,克扣借款人实际到手的借款金额,并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虚高债务。
在还款过程中,以“违反合同”为由,单方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并使用被害人交付的备用钥匙秘密将车开走。随后,以“拖车公司”第三方身份联系被害人到公司“谈判”。
为顺利使被害人交付违约金和拖车费,郑某、黄某阳等人纠集社会人员入股并负责贷后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以变卖车辆为要挟,以显示纹身、强硬态度、指责、辱骂等手段向被害人施压,并索要借款金额1.8倍至2倍的违约金和高额拖车费。
看到这些是不是,有没有为刚刚的心动而有些害怕呢?
据悉,福建宁德蕉城法院审理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表现为“套路贷”案件,自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蕉城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8件,涉案人员85名,已全部结案,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犯13人。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