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出炉了(下文含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的被征收人注意了。新标准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征地补偿标准(2014年制定)同时废止。大家请记住最重要的一条:新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但市、县人民政府未制定且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将按新标准执行。而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按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
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信息,10月16日,湖北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调高全省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平均标准由现行的每亩32990元,调整到每亩44330元,每亩提高11340元,涨幅34.37%。其中,武汉中心城区Ⅰ级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8万/亩。
从湖北官网解读来看,这一次调整不再保留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方式,仅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补偿变得更加科学,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部分,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
这一次调整主要从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原则、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等角度出发,非常具有人性化。
最后史西宁律师提醒各位农村被征收人几点:一是征地补偿标准应当3年更新一次。超过这个年限不更新的补偿标准,咱们可以要求提高;二是征地必须有征地批文、发布征地公告等文件。三是对于补偿不满意,咱们要依法维权,通过听证、协调、复议、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附: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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