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单县“三小车辆”禁行工作指挥部发布预告,决定近期在该县城区实施“三小车辆”全面禁行。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管理经验,县委、县政府决定近期在城区实施“三小车辆”全面禁行。
禁行区范围为: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南至南外环路和小南环路,以上区域均不含边界道路,严令禁止24小时通行。
那咱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三小车辆’,“三小车辆”是指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
单县是继丰县以后,又一个禁行的三轮车生产基地的城区,小编由此感慨,三轮车生产基地城区都带头禁止骑行,那各地到底是禁还是不禁呢?
电动三轮车是否应该被禁止,小编在这里想说的是,要想解决三轮车乱象问题,终究是需要找到一个完美的平衡点,既能有效解决目前三轮车存在的问题,又能让人们的生活需求不受影响。
很明显,如三轮被大范围禁行,那么道路上的小汽车和公共交通压力势必会增加,到时候路上的交通会更加拥堵。尤其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和不能考驾驶证的残疾人,他们的日常出行会愈加不便,而且有驾驶证的人们也不是说买就能买得起的,咱们想象一下,如果大家都开车去接送孩子上下学,那会不会造成更大的交通拥堵。
众所周知,电动三轮车在一些收入不高的小城市或者农村,因为它的价格便宜、实用性以及用途广泛,深受大众喜欢。短途出行、赶集上店、接送孩子、下地务农等都用得着,如在类似区域像类似群体禁止三轮车的出行,可谓与实际需求严重脱轨,也势必会影响大家的生活和生产。
对此,笔者可以肯定,禁行必将遭到民众严重反对。
近几年,农村三轮车数量的急剧上升,生产企业无序竞争加剧,车子质量参差不齐交通安全隐患增加。这个时候,有关部门站出来加以规范是个好事,但管理要遵循实际情况,有法可依,才不会被诟病。
单靠处罚、收缴等方式的粗暴执法,不仅老百姓不买账,还容易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笔者认为,对于三轮车存在的这些问题,也并非只有禁止一条路,完全可以换一个思路来考虑,从提高人们的素质入手,正确引导规范电动三轮车。该上牌就上牌,相应的保险也跟上,同时多做一些交通规则与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让三轮车用户了解骑行安全的重要性,进而提高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规的好习惯。这不正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吗?
其实,近年来,关于禁止与限制的三轮车管理政策,在赞成与反对之间,总有一道跨不过的砍!那么到底电动三轮车该不该被禁止,欢迎投票发表你的观点!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