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法院出新举措!11月26日,顺德法院召开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发布会,宣布正式启动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
据介绍,行政争议具有较大的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空间,为将大量可能形成诉讼的纠纷从源头进行多元化解,让更多的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顺德法院希望将20%-30%行政争议通过诉前调解实现源头快速、高效及时化解,助力顺德区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行政诉讼案件具有较大的调解空间
2016年4月1日集中管辖以来,顺德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基本保持在1500件上下的高位,年均结案数在1400件左右。2019年截至11月15日,顺德法院共收新收行政诉讼案件1288件(不含旧存),同比增长0.7%,审结案件1195件。
“从审理的结果来看,通过调解、和解、行政机关自行纠错等方式,原告撤诉的案件达670件,占结案数的17%左右;从案件类型的情况看,劳动和社会保障类案件(主要是工伤确认案件)占比约22.31%,该类型案件主要涉及到的是受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伤待遇支付问题,从诉讼经验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能否在工伤待遇支付方面达成和解,是该类纠纷能否最终化解的关键因素。”顺德法院副院长梁社明说,顺德法院通过数据发现行政诉讼具有较大的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空间。
另外,从效率方面考虑,行政诉讼过程漫长,从起诉到终审判决,一般都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不利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行政效率的提高,通过诉前调解,可以使行政争议免于进入到漫长的诉讼程序中,实现行政争议的及时化解。
启动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
让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推进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有利于让更多的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这也是缓解法院办案压力的迫切需要。”梁社明表示,根据初步的设想,顺德法院希望以20%-30%行政争议通过诉前调解实现源头快速、高效及时化解为目标,通过矛盾纠纷的多元、平和、高效化解,提升社会治理的专业化、智能化、社会化和法治化水平,助力我区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顺德法院将坚持调解优先、坚持合法自愿、调判结合的原则,对行政处罚等涉及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政争议案件;涉及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行政协议、行政给付等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行政争议案件等类型的行政案件实行调解前置。
据介绍,诉调和解中心调解案件的期限一般为30日,经过调解,如各方当事人能就纠纷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行政机关可对相应的行政行为作出撤销或者变更的处理,这时原告向立案庭书面申请撤回起诉,立案庭作出退回起诉材料的文书。
下阶段,顺德法院将以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为契机,继续完善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打造行政纠纷化解“顺德经验”,推动顺德行政审判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采写:南都记者陈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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