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1月25日起,浙江高速交警对全省高速公路辖区被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实行异地处理。
当前,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处理地点通常为违法行为发生所在地或机动车登记地,对于经常在外地行驶的车辆,处理起来十分不便。浙江高速交警实行这一便民举措后,驾驶人在浙江高速任何路段发生被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只要违法行为人带上驾驶证和行驶证(一般程序案件还需带强制保险单),即可就近前往各高速交警窗口接受处理,不再限定机动车登记地和违法行为所在地,极大得方便了群众特别是外省籍车辆,将“服务群众”落实到了实处。
举个例子,来自河南的王先生常年在温州做生意,车牌登记在河南周口,因业务需要常年往返于湖州至温州之间。以往如果在杭州高速发生违法,只能驱车去杭州或老家河南处理,费时费力还费钱,现在浙江高速交警开通这条便民措施后,王先生可以直接在温州或浙江省内任何一个高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温州高速交警处理窗口
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镇龙飞路130号
编 辑丨任 亿
审 核丨谢作贤 闵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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