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城固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豪等18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以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张豪、周琦、任瑶、马康等18人18年6个月至1年8个月零4天不等的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豪自2017年2月至12月,与被告人周琦、任瑶、马康、任佳瑶、魏久尧、陈军、张晋珲等人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张豪为纠集者,其他被告人积极参与,人员相对固定,分工相对明确的犯罪集团。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应当按照恶势力犯罪集团予以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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