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区)、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指导意见,我市组织气象、生态环境以及第三方专家进行了会商,预计11月28日起,受弱气压场控制,污染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我市可能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11月28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最终修订的“工业企业减排清单”执行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
二、严格落实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三、严格落实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重点工程及保民生工程达到相关要求的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现场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四、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