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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里有面儿北京人,社会治理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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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中国之治”的优势和效能,立足实际,首都北京率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做出了大量努力和尝试。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朝阳群众”“西城大妈”“石景山老街坊”等倾情投入,大院议事会、小院议事厅、“五民”协商工作法等民主协商形式的创新层出不穷。老北京人有里有面儿的文化基因,正逐渐转化为社区治理的新效能。

作为超大级别的城市,北京的区域广阔,人口众多,人员构成复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比较多,无论是社会管理、环境整治、治安维护还是打击违法犯罪保一方平安,仅仅依靠行政、司法等职能部门的力量,显然有些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好在北京还有“朝阳群众”“西城大妈”“丰台劝导队““石景山老街坊”“海淀网友“等治安志愿者队伍,他们都是“有里有面”的北京人,古道热肠,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大家做好事。他们既是发现劝导不文明行为、维护生活秩序、劝解平息各类纠纷的主力军,也是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反恐信息、协助警方破案的重要力量。他们能够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有效补充执法部门人力物力的不足,弥补社会治安管理上的一些漏洞,让不和谐因素消灭于萌芽状态,让不法分子深陷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确保了周围环境的平安和谐,为群防群治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居民是社区的主人,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自己家园的安定和谐。以居民为主体的治安志愿者队伍有动力、有热情、有能力,以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从居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无论是在环境治理、宠物管理、车辆管理、流动人口服务、孤寡老人照顾等一系列管理难点问题上,还是在治安巡逻、信息搜集、矛盾排查、秩序劝导等治保工作上,志愿者队伍都有着比政府管理更加得天独厚的优势。从这个角度讲,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保障,有利于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改变职能部门单打独斗,缺少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尴尬局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

基层治理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公共安全。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认真总结“西城大妈”“朝阳群众”等治安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积极作用,使群众的自发行为得到正确引导,居民的自治热情得到合理体现,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努力构建以人民为中心、具有首都特点的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

文/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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