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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6日,湖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将全省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每亩提高11340元,达到每亩44330元标准。该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执行,也就是说,从11月1日之后,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比之前每亩增加1万多元。
在这次新《通知》作出前,近5年当地征收时采用的都是2014年制定的标准。时隔5年,湖北省重新修订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可以说是,被征收人盼了好久终于盼到上调。在被征收人欢呼的同时,也不免让人产生疑惑,各地应当多久调整一次征地补偿标准?应根据什么调整?
2010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根据该规定,各地应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一次调整。然而实践中,超过3年未调整补偿标准的地方不在少数。
随着经济发展,各地收入和消费水平都会有变动。国家要求2到3年调整一次征地补偿标准,是为了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被降低。各地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人均收入变动情况,及时按照要求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2019年8月修订,2020年开始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对此问题也进行了明确,即“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3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作为被征收人,如果发现当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未及时调整,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的,要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征地拆迁涉及多个复杂环节,如果您在征地拆迁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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