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自爱巢人爱家
“住房”是一个永恒不变且尤为重要的话题
关于房子,有个步骤必不可少
那就是装修
装修之中会遇到不少问题
装修押金不退,抵缴物业费合理吗?
大家如果买了新房子,第一件事就是装修。
幻想一下,我们将我们的房子装修成我们喜欢的样子。
在进行装修之前,因为涉及人员、车辆的进出,所以需要在物业处进行备案,同时物业也需要告知装修时的注意事项,哪些地方是不能动的,空调外机放在哪里才不影响整个小区的美观等等。这个时候一般物业会要求缴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在装修结束后,物业对具体装修事项进行检查,避免出现违规行为,并限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再将装修押金返还。本来这个押金的存在于己于人也无害处,有时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装修行为,但是最近有的小区就出现了因为押金产生的矛盾,大多体现在装修事项已经结束,物业也已经验收合格,但是装修押金却迟迟未退还业主,并且物业表示这部分押金会用以抵缴物业费。
虽然物业这样的做法有的业主也是能够理解的,反正也要缴纳物业费,早缴晚缴早晚要缴,也就默许了物业的做法,但是有的业主就会认为,装修押金和物业费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该怎样就怎样,物业公司这样的做法肯定是违反业主意愿的,然后就和物业杠上了,不退押金就不缴物业费。
这不,我们小区前不久就发生了这样的事,物业的小李就找到我,咨询我这要怎么办?小李说,不退装修押金也不是他们的意愿,申请退费需要层层审批,很麻烦的,但是如果换这种抵缴物业费的形式的话,不仅不需要繁琐的程序,而且还能避免业主拒缴物业费,也能减少自己的工作量。但是现在这样一闹,就搞得有点麻烦了。
从小李的理由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出发点是避免物业申请程序的繁琐以及方便物业费的缴纳。但是我们换个角度看看,虽然大部分业主能够接受这样的形式,我们也不能忽略小部分的一撮。
物业强行扣除装修押金充当物业费的行为肯定是不合理的,即使物业的理由自认为是很合理的,其实这个事情很容易理解的,举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业主急需一笔钱,金额就恰好装修押金那么多,却被告知需要用来抵缴物业费,急事与按时缴纳物业费这样一比较,就能感受出其不合理的地方。
同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合同义务,并没有任何条款会规定装修押金能够被强行抵缴物业费,这样看来全凭业主意愿。一码归一码,不能混同,这样就能很简单的厘清二者的关系了,独立的两笔款项。
来源:湘法第一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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