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土地政策有了很大的变化,如果是在08年以后建好的房子,其实没有房产证,也能够拿到一定比例的赔偿,只不过不是全额而已,如果是18年以后建造的房子,一般不能够拿到补偿款,而在08年以前建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也能够拿到全额补偿。
当地在农村拆迁中,对于没有农房的宅基地,在进行拆迁的调查摸底时,不会进行调查测量和产权核对,并且也会明确地宣传没有房屋的宅基地不纳入拆迁范围这一政策。所以,笔者所在地区的农村村民都会想方设法保住房屋,哪怕是有断垣残壁也好,因为他们都知道有房屋才会纳入拆迁的范畴,才有资格获得拆迁的相关补偿。
在农村还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建房子是经村委会批准的,但是没有宅基证,也没有房产证或土地证,只有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
那么这种情况,在拆迁时,能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呢?
对于这种情况,因为房子本身是合建筑,只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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