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湖南娄底市某幼儿园内。当一名家长李先生把自己的女儿送到幼儿园后还是没有离开。这些天他总觉得女儿有些不对劲,想要再留下来偷偷观察一下。他正在查看实时监控,却发现了令他震惊和愤怒的一幕。
只见女儿有些哭闹,而女儿的老师竟然用布蒙住孩子的头使劲地摇晃起来,同时还用扇打自己的女儿!愤怒的父亲冲进了教室开始责问老师,而这个所谓的“老师”却一言不发。愤怒之下,这个父亲大打出手,并随后报警。
打人的老师和家长都被带到了派出所,双方都拒绝和解。老师认为家长打了她,所以拒绝道歉,要求走法律程序。而家长认为这个老师有违师德,虐待孩子需要依法处理。目前最新的消息是公安机关对殴打孩子的幼儿园教师处于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对于家长李先生处于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
当看到自己的女儿正在被虐待,每一个父亲相信都无法抑制住愤怒。当这位李先生对殴打女儿的老师出手的时候,笔者充分抱以同情和理解。这既是父爱的体现,也是人性的光辉。当女儿受辱,自己无所作为,无论是对自己的女儿还是对自己的家庭,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但打人终究会付出法律的代价,行政拘留的处罚也可能会为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之后想来,如果李先生选择其他更为理性一点的处理方式。比如及时报警,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拍摄相关的录像,公开这种所谓老师的违法行径,同样有效解气,而且还不会把自己处于法律风险之内。不过显然并不能以旁观者的冷静态度,来要求当时处以愤怒中的父亲。
不可理解的是,这个幼儿园教师做错了事情,却始终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而拒绝调解。最终害人害己,也落得被拘留的地步,果然人性之恶,一以贯之。对待这样的人,不能仅仅开除了事。应该将其信息录入相关数据库,禁止其后半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涉事幼儿园也难咎其责,相信这样的虐待事件不是第一次,但却疏于管理,责任人理应受到严惩。
幼儿园体现着社会的良心,当完全没有自卫能力的幼儿被虐待时,愤怒的不应该仅仅是家长,而是整个社会有良知的人。比这样的案例更为严重的幼儿园老师虐待幼儿事件曾经还有不少,令人震惊和愤慨。幼儿教师究竟是怎么样的职业选拔机制,为何有如此多的“人面兽心”混入其中;幼儿教师是否根本没有师德建设,为何她们会缺乏基本的人性善良。
无论是管理机构、幼儿园还是家庭,都是承担幼儿安全的责任主体。每一次类似的事件,都在拷问着人们的良心。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不是口号,而是需要我们切实努力去实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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