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入刑本来是大快人心的事,但却有一些人担心高利贷入刑以后会助长那些借贷的老赖的赖账行为,从而会导致民间借贷资金更加艰难。
客观上说,这样的担心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各种网络上就有很多人提问,高利贷入刑自己的高利贷是不是就不用还了?甚至还有一些人明确留言,自己对借贷的钱就是不还,看看能把自己怎么样?
第一,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人不择手段的借贷或者没有一点道德底线的借贷行为,并成为老赖出现的土壤
经常遇到朋友问,为什么会现在有一些人为了借钱不择手段,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呢?
相信这个问题一直困绕很多人,也让很多人那样想不明白。
无论是古代的古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还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以信用为基础,都实际上在明确和强调一件事:
敬畏借债,强调有借有还。正因为如此,我国曾经骄傲地向世界宣布:我国即无内债、又无外债。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对借债已经不再敬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以借债为荣,并且以不还债务为荣。正因为如此,才有了为了借钱不择手段,为了借钱不惜突破道德底线的事情一再发生。
为什么一些人会为了借钱不择手段,一点道德底线都没有呢?
一是部分人员不择手段借贷以满足于自己的过度消费,从而导致借贷本身就缺乏还款的能力。
我国一直有量入为出的习惯和传统,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无论是舆论还是宣传上倡导和流行及时行乐、过度消费、借钱消费,而“聪明人贷款、傻子才存款”的论调曾经广为流传,存款就贬值、贷款消费更划算成为一些大V们在各种论坛和演讲中的主要思想。
同时,经济生活娱乐化、娱乐生活经济化成为一些年轻的主流消费理念,借钱满足高消费成为一种攀比和流行。在这种大消费环境下,网张借贷平台的野蛮生长、各种借贷方式和借贷工具的多样化创新,让借贷弱化了条件审核和方便到极致,很多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根本不管各种借贷陷阱,面对花样繁多、防不胜防的借贷陷阱而毅然决然大肆借贷。
各种网络文章不仅对各种陷阱和高利率选择性失盲,更是不厌其烦地宣传借贷的便利和借贷消费的快乐。对那些借贷过度的人提供各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的攻略,对负债累累的人提供各种信用卡申办攻略和提额攻略,以支持负债的持续和进一步的扩大。
过度消费、过度借贷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甚至很多人过度借债而倾家荡产,但同时也导致一些由于已经过度负债而难以偿还,索性就通过过度持续放大债务而维持,结果只能是难以偿还。
二是一部分人通过过度借贷或者不顾一切借贷来满足自己雄心勃勃投资计划和目标,以期望能够通过投资实现高收益,一旦投资出现风险或者没有实现既定的收益目标,必然导致借贷难以偿还。
曾经有一个段子说,北方人以在大企业打工为荣,南方人以当老板为荣。
但到了近几年,却成为全民称老板的时代、全民炫富的时代,人们对财富追求的脚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强烈,人们不断追求财富却衍生出物欲横流,甚至到了笑贫不笑娼,名片上如果不写上董事长、总经理、创始人或者合伙人,都不敢去唱歌。
在万民创业的大潮之下,不顾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经济能力,不顾自己的技术能力,一味地雄心勃勃创业、野心勃勃当老板的人越来越多。借钱实现自己的创业梦、实现自己当大老板的梦想,通过借贷实现自己的首富梦想的人大有人在。
有钱不钱都创业、借贷创业成为一种时尚,能不能还钱完全看创业的结果;有钱没钱都想扩大规模,维持企业的运营通过不断地扩大借贷,扩大企业的投资规模不断借贷,甚至维持公司的风光消费也需要不断地借贷,有的以借到就是赚到的心态借贷,有的能不能还款先借到,从而比企业规模成风,比财富总规模而不管到底有多少负债。
所以,经常有人问,为什么有人负债几十万就受不了,有人负债几十亿还云淡风轻呢?
有的对不切实际的创业进行借贷,比如猪圈里造飞机、水沟里炼钢、菜地里造船,这样的创业除了自娱自乐之外有什么意义呢?有的企业通过借贷制定不切实际的大目标以实现其打造一个自己的创业王国梦,如有的企业刚开了一家店不到三年,就想在三年内实现开100家连锁的梦想。有的企业只有5个亿的资金就想通过借贷收购500亿规模的企业,有的投资者只想用5万元就想通过借贷获得5亿资产的企业控制权,结果必然是过度负债。
在企业借贷过度的过程中,民间借贷、高利贷、非法集资起到了生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一些企业遇到资金紧张和需求时,完全不择手段借贷、不计后果借钱、不顾道德、不计成本、不计利润只为了拿到钱就万事大吉。
第二,如何制约过度借贷和过度负债者呢?实际上职业借贷人和列入高利贷后即使宣布借贷合同无效,也需要还款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高利贷入刑以后,重点打击各种非法放贷特别是高利贷和暴利催收,实际上是减少高利贷对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的危害性和借款人的伤害。
但即使在打击高利贷的同时,法律上仍然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并没有助长借款人赖账的意图。
过去民间借贷和高利贷的界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这个规定下,借贷行为中法律上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化利率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虽然这个规定被指责为放纵了高利贷,但是也明确了24%的借贷利率是受法律保护的。
2018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对非法高利贷进行持续的专项打击,目标直指各种非法放贷机构和个人。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直接将“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列为扫黑除恶的重拳打击对象,将非法放贷与黑恶势力相提并论。
在将高利贷与黑恶势力相提并论进行打击的同时,也是从从事借贷的机构和个人的资金来源上进行明确约束,同时通过明确职业借贷人名录对高利贷行为进行釜底抽薪。
2018年4月16日,银保监会、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央行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明确挂牌经营放贷并对职业放贷人建立名录等。明确民间借贷必须有合法资金来源,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明确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其中明确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是对高利贷行为的进一步收紧,一旦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其与借款人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就会被宣布为无效合同。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借贷合同已经无效了,所以借款就不需要偿还了。这也是很多借贷人希望看到的结果,也是一些人将钱借到手就希望宣布借贷合同无效,甚至有的人向别人借款五万,每个月还300利息,期限两年还完,月息就是千分之六,换算成年息只7.2%的情况下都想知道,这样的利率算不算高利贷?还需要不需要偿还?
但虽然一旦认定为职业借贷人,所有的借贷合同都会被宣布为无效合同,但是法律上并不支持借款人不还款,恰恰相反,所有的借款人使用的资金必须向放贷人支付6%的利息。
可见,在打击非法借贷、高利贷的过程中,无论是对高利贷行为如何打击,对借贷资金的偿还性从来没有否定过,甚至还确保了6%的借款利息。
第三,从现实看,各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在打击高利贷的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对借款人偿还的约束,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老赖的逃废债行为
面对在打击高利贷的同时出现的高利贷入刑后,一些人认为高利贷入刑自己的高利贷就不用还了的现实诉求,一些人担心高利贷入刑以后会助长那些借贷的老赖的赖账行为,如何制约那些为了借钱不择手段、没有道德底线的人?严格明确借款的责任、强化借款人还款就成为当务之急。
在对各种平台违规放高利贷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法律仍然强调借的钱还是需要偿还的,强调的只是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是可以不用偿还的。如果因为借贷行为是高利贷而不归还本金的话仍然属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如果被起诉可以被宣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也会上个人征信。
目前一些贷款平台也已经上征信了,并接入了央行征信数据。所以如果法律规定的应该偿还的借贷逾期不还会对个人征信有较大影响,即使那些办理借贷的平台没有上征信,但也都接入了借贷大数据。从而形成所谓的大数据花了,同样影响未来的借贷能力。
更重要的是,为了应对可能造成的一些借款人赖账的行为,已经开始加强对出借人债权的保护,已经有监管和警方联合发公告:要求涉及借贷平台的全体借款人必须还款,否则可能会被追刑责。
2019年11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两部门共同发布公告,要求深圳市某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妥善处置风险,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
明确要求平台必须切实担负起公告清退和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与出借人的有效沟通,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更值得强调的是,公告要求,平台全体借款人必须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以免对自身信用造成严重影响,或被追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因此,一些高利贷借贷人以为高利贷入刑了借款就不用还了是不现实的,担心高利贷入刑以后会助长那些借贷的老赖的赖账行为也是多余的,制约那些为了借钱不择手段、没有道德底线的人相关部门已经在行动。保护出借人的权利和保护借款人的责任对社会秩序同样重要。(作者: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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