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人社部专家谈第三支柱顶层设计期,伴聚消费养老的实施意义重大!

0
分享至

消费养老 赋能未来

2019年11月10日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委会的主任委员周红,应邀参加了在中国社会保险学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业委员会、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业委员会、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和世研智库消费养老研究院的指导下,由中信银行、中信云网、中信公证处主办、卓越质胜(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三支柱个人消费养老金规范管理计划"发布会暨研讨会,本次大会在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举行以“消费养老、赋能未来”为主题,探讨新经济形势下人们对养老需求的变化和助力实现消费养老金全国统筹。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委会的主任委员周红做了《建立中国特色养老保险体系补齐养老保险“三支柱”短板 》专题报告。

与会领导有来自人社部、社会保险学会、社会薪酬委员会、《消费资本论》著作者陈瑜教授等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相关的各领域的相关专家学者,和来自国家发改委、金融系统、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以及试点地区、企业的代表共一百余人出席了会议。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委会的主任委员周红做了此次重要报告,并与关注中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各位同事与嘉宾共聚一堂,为中国的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委会的主任委员周红,在人社部社保中心工作多年,四十余年的职业生涯中有三十多年从事社会保险工作,并有幸赶上和亲历了从八十年代初至今的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历程,见证了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会上她表示我国消费养老问题在以陈瑜教授的经济学理论-消费资本论为基础的创新和实践,看到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和社保工作者以及企业家为中国的养老事业不遗余力的探索和付出,再次见证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感到由衷的荣幸。

全民养老 重要契机

会上她谈到,去年2月,人社部、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项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正式破冰,成为了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的一个新的契机。

基于上述背景,我们中国社会保险学会2018年做了一个课题,题目叫 “建立中国特色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研究”,是我们学会的年度重点课题,其目的就是要赶在国家顶层设计方案出台前,给决策部门提供一整套方案做参考。学会胡晓义会长亲自担任课题顾问,由我和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董克用教授担任课题组组长,课题组成员单位包括人社部相关业务司局、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以及金融、保险、基金等机构。去年底,课题研究在相关部委、金融机构、高校专家学者的共同参与下已经顺利结题,今年初举行了成果发布会,受到各界一致赞誉。

通过调研社会保险学会课题组专家一致认为:《建立中国特色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研究》课题比较准确的界定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定义和属性特征,并论证了建立第三支柱养老金制度对于完善国家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必要性,课题总结了美国、德国和加拿大第三支柱养老金的核心经验。课题研究关于财税激励、平台建设、产品供应和推进策略的研究具有可操作性,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其后晓义会长将研究成果及课题报告呈送国务院有关领导和全国人大有关领导(韩正、胡春华、尹蔚民、乌日图),国务院领导批示人社部、财政部阅研。

深度调研 全面保障

基于这个课题高质量的完成和丰硕成果,在有关专家建议下,今年,我们又委托董克用教授对《扩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资金来源渠道研究》这一课题进行深入研究。会上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委会的主任委员周红详细谈了为什么要做这个课题研究?研究初心的几点考虑:

1、首先看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形势:

她谈到, 经过 4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 国际影响力不断攀升, 经济总量和实力不断壮大,为我国社会保障建设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但要知道,我们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众多、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高、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 特别是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 抚养比逐渐走低,养老保险将长期面临巨大的基金支付压力(我在社保中心时多年分管基金管理工作深知基金面临的压力)。因此,今年初我们与董克用教授商量,决定在第三支柱课题基础上,基于陈瑜教授消费资本理论,再做一个拓展第三支柱资金来源渠道研究课题,目的就是要探索出一条利国利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养老金积累之路。

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要求是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目标是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我觉得这个目标还要经过不懈的努力才能实现。特别是“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家知道,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三支柱”的体系。其中“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在覆盖了9亿多人;“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了6000多万人;“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我国在1991年33号文就提出“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明确了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金体系改革方向。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制度和第二支柱企(职)业年金制度,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值国家顶层制度设计的关键期,政策尚未完全落地。从我国老龄化发展的形势来看,本世纪50年代我国将进入老龄化的峰值。我们做的2016年度养老保险精算报告,预测结果显示,全国总人口年龄结构老化程度的趋势是在不断加深, 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由2016年的16.25%逐步上升2055年的顶点36.15%,那时将有三分之一多的人口是60岁以上的老人,其中65岁以上占比约30%。(郑秉文教授团队的精算报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到本世纪中叶要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可以看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2050年)与老龄化高峰到来的时间点是重合的,那么如何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并实现建国百年时的强国目标,确实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大课题。从我国基本养老金规模来看,如果扣除财政补贴因素,仅仅考虑当期缴费收入和基金支出,可以发现,从2014年基本养老保险就已经出现当期收支缺口652亿元,此后不断扩大,2016年的缺口达4354亿元,加上当年各级财政补助的6511亿元,才实现当年结余0.3万亿(当然我们基本养老保险是财政兜底的政策),虽然现在基本养老基金累计结余有5.7万亿。但可支付月数却由2012年的19.7个月下降至现在的17个月左右(今年有所提高),反映出基金未来支付的潜在压力。另外,有个别省份(东北三省)已经出现当期基本养老金收不抵支,甚至个别省份基金累计结余也消耗殆尽,未来可能还有更多省份加入这一行列。所以受快速人口老龄化影响,加上我国养老金体系不够健全,未来将面临巨大支付缺口。今年国务院决定采取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率和调整缴费基数政策,费率和费基的任何一个因素的调整变动都会对缴费的金额产生影响。这次降费方案幅度是很大的,除了降低费率政策以外,对社保缴费基数的政策也进行了调整,明确以全口径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来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的指标。我没有算过这两项调整会给基金收入带来多大影响,但起码应该有几千亿元。

再看看我国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情况。其中,企业年金存在较多不足,如资产规模积累不足、覆盖范围狭窄、发展结构不均衡等。职业年金是面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强制性补充养老金计划,从长期来看,职业年金最终能覆盖的也仅限于3000多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上企业年金,第二支柱的职业养老金覆盖面目前约在6000万人左右,仅占第一支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群的16%左右,覆盖面非常有限,未能形成对第一支柱的有效支撑。今后,我们面临的就是“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局面。

2、扩展第三支柱养老金资金来源即建立消费养老基金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消费养老基金,可以为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能。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如下四个核心特点:1、发展速度最快,2、人口规模最大,3、持续时间最长,4、应对任务最重。可以说,老龄化将成为21世纪中国面临的最大国情之一,事关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特征。正如前述,我国人口加速老龄化和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必然带来第一支柱、第二支柱资金来源的萎缩,如果保持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变,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将面临着巨大风险和负担。还有随着科技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的“长寿风险”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一次看中央台一个节目,一个专家说十年以后,癌症等重大疾病可能就会被攻克,到时多数人的寿命会活到一百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突破现有制度的禁锢,为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能量?我觉得,在消费资本理论指导下创立的消费养老是一种实践创新,而建立消费养老基金作为又一种新的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其意义绝不亚于又创新了一种新的养老保险模式。消费养老保险模式可以由政府倡导,企业与个人自愿参加、通过市场化运作,把消费获得的消费资本利润转化为养老金。应该说,消费养老保险模式开辟了养老金的新渠道,找到了养老金的新源头。广大消费者通过将自身消费创造的价值积攒起来,在不增加个人、单位和国家负担的前提下,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可以为晚年积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收入。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万亿,预计今年将超过40万亿,这个数量相当可观。如果将来我们的第三支柱也像美国的个人退休金计划那样占到整个养老保险基金的30%,那么建立消费养老基金的贡献占比应该会很大。

其次,消费养老目前还只是一个理论创新,没有一套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的运行模式,虽然社会上有企业在摸索实践,但五花八门,乱象丛生,社会诟病和负面影响也很大。现在正值国家进行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顶层设计关键时期,如若不将建立消费养老基金纳入整体设计中,就会错过大好时机。因此我们希望通过社保学会这个平台,将消费养老的法理基础、运行现状(包括模式、资金性质、经验和问题等)梳理清楚,在此基础上再提出建立在第三支柱基础上的消费养老实施路径及监管体系。最终目的是推动建立我国的消费养老金制度,使之成为国家政策。曾经听一位经济学家说将来最昂贵的是什么?他说是服务!购买服务。想想看,到本世纪中叶,有三分之一的老年人,这些人需要大量的养老服务,而那时仅仅靠基本养老金或许只可以保基本生活,还何谈生活质量。现在的80后,基本都是独生子女,到2050年,他们也接近70岁,他们的父母或许还在,如果不早做养老设计,晚景堪忧。因此,我们做这个课题,就是争取赶上国家顶层设计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这趟班车,力争在国家顶层设计中纳入通盘考虑。她呼吁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努力,推动建立消费养老保险制度,为国为民贡献我们的智慧!

“消费养老”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消费资本论为指导,充分发挥利用市场的力量,开辟了养老资金的新渠道,找到了一条生生不息、源源不断、永续长存、与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生活力的养老保障模式。是全国城乡居民共同参与的全民养老、终生养老的养老保障体制和机制。对于补充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为破解养老保障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创造。

消费养老 合规运营

本次大会的承办方卓越质胜(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旗下伴聚消费养老是充分发挥公证的法律职能及相关行业、企业的作用,在综合性公证养老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在消费养老保险专家指导下,由公证处联合国有商业银行、独立的账户管理机构及相关企业共同发起的将消费与养老紧密结合、安全合规的消费养老模式。

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式,伴聚深知决定人生完满幸福的养老生活意义非凡,为此确立了关注老龄化“全民消费养老”的使命,并以“让我们的消费产生养老金”为愿景。在践行“消费养老、聚力整合、造福社会、合作共赢”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伴聚整合优势商业资源,聚合提供消费养老金商户,赋能新零售提供一站式消费养老服务。战略级的消费养老移动互联网应用实施,在不改变消费者的日常消费行为,实现个人消费养老金的聚积,提升全国百姓养老、防老的生活品质。伴聚消费养老合规运营与实施经验,为消费养老推行全国提供了成功的借鉴。


消费养老 推行全国

本次大会的胜利召开,消费养老推行全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助力全面实现消费养老金全国统筹,构筑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生态。

会议现场还签署了"个人消费养老金规范管理计划"资金委托流程备忘录,以及由伴聚消费养老联合主导发布的“成立全国消费养老联盟倡议书”。据了解,“全国消费养老联盟”的宗旨是: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监督和指导下,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推动企业规范和科学的实施消费养老创新模式,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其健康发展。将助力消费养老金全国统筹,使中国在短时间内实现养老保障弯道超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伴聚
伴聚
伴聚消费养老,一生相伴相聚!
204文章数 29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永远跟党走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