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页划重点:
京建发【2019】18号文主要针对“直管公房”
第二页划重点:
1、由直管公房承租人持有租赁合同、本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向公告实施主体提出申请;
2、货币补偿=退租房屋市场价格总额-重置成新价款+迁出户口奖励。
第三页划重点:
1、实施主体与承租人签订退租协议,给付货币补偿款;
2、定向安置房产权为:共有产权房、公租房;
3、共有产权份额=个人比例+指定代持机构/国有独资/国有全资企业比例;
4、共有产权具体份额比例需要报区政府批准,居民购买价格不低于收购价格;
5、居民获得的补偿金不足支付最小面积产权份额可适当降低所持产权份额。
第四页划重点:
1、申请共有产权房或公租房必须承租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如果已通过保障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需退出轮候;
2、符合本市共有产权房或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可优先配售配租;
3、原则上承租户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或承租一套公租房(否则只能拿钱走人);
4、本市户籍且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本市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中心城区的,可优先配租对接公租房。
第五页划重点:
可选择平移置换。
第六页划重点:
1、私房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后购买大产权安置房;
2、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直管公房申请式腾退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申请式退租”即将启动,所涉片区内的公房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人需要重点注意以下两点:
1、确保公房承租关系稳定,承租人资格清晰(直管公房租赁合同、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后续才能在项目中获得相关待遇。
2、院落有自建房的,需提前收集合理建房的证明材料。
《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公开征求意见覆盖33片历史文化街区
第一批老城历史文化街区:
1. 南长街 2. 北长街 3. 西华门大街 4.南池子 5.北池子 6.东华门大街 7. 文津街 8. 景山前街 9. 景山东街 10. 景山西街 11. 陟山门街 12. 景山后街 13. 地安门内大街 14. 五四大街 15. 什刹海地区 16. 南锣鼓巷 17. 国子监 - 雍和宫地区 18. 阜成门内大街 19. 西四北头条至八条 20. 东四北三条至八条 21. 东交民巷 22. 大栅栏 23. 东琉璃厂 24. 西琉璃厂 25. 鲜鱼口
第二批老城历史文化街区:
26. 皇城 27. 北锣鼓巷 28. 张自忠路南 29. 张自忠路北 30. 法源寺
第三批老城历史文化街区:
31. 新太仓 32. 东四南 33. 南闹市口
京建发【2019】18号文件出台背景
首批公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老城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部分,是古都风貌的主要载体,是首都北京的“金名片”。为坚决落实“老城不能再拆了”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2018年5月14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京政办发〔2018〕20号),重点对积极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颁布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东城区、西城区政府进行了反复研究,加快制定操作细则。今年1月16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三家单位联合印发实施了《关于做好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直管公房申请式退租、恢复性修建和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9〕18号),用于指导这项工作深入细致开展。2019年,北京市将把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于街区风貌保护、品质提升与民生改善将更加科学有效的进行统筹,并加强政策和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老城复兴。
京建发【2019】18号文件内容政策解读
(一)明确了主管部门、经营管理单位和实施主体的职责;
(二)明确了申请式退租程序、定向安置房源管理要求;
(三)明确了恢复性修建的工作要求、直管公房授权经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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