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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卖淫嫖娼是非法行为,警方也一直在打击此类事件。但你知道吗,有人看到违法犯罪活动,不但不加以制止反而继续纵容,也将受到处罚。近日,赣州定南县公安局,就抓获一名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宾馆老板。
11月12日下午,派出所民警在依法检查旅馆酒店时,发现某宾馆内有卖淫嫖娼行为,当场抓获两男两女卖淫嫖娼人员。同时,调查发现该宾馆老板张某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随即将张某某带回历市派出所进行调查。
目前,根据调查事实及相关法律法规,叶某某等四人因卖淫嫖娼行为已被治安处罚,宾馆老板张某某,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若发现请立马进行举报,宾馆营业人员也要合法经营,切莫被这些蝇头小利所诱惑失去本心,否则不仅损坏宾馆形象,同时也将遭受牢狱之灾。
法律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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