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三则征地公告,分别征收南闸街道花果村和顾山镇解放村的三处土地。
其中,南闸街道花果村的两处土地正是用来建造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的,江阴人的离铁路梦又近了一步。
快来看看具体位置吧~
网络配图
南闸街道花果村 村民委员会、第20.21村民小组及农户项目名称: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土地位置:东至农田;南至谢南村;西至农田;北至澄江街道
用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约1.2879公顷(19.32亩)
南闸街道花果村
村民委员会、第1.2.8.9.12.13村民小组及农户
项目名称:无锡至江阴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土地位置:东至农田;南至徐霞客镇;西至农田;北至农田、村庄
用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约13.0336公顷(195.5亩)
顾山镇解放村
8组.1组.7组和农户
项目名称:顾山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矿仓储用地
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土地位置:东至人和环保公司;南至通道;西至河;北至河
用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约3.0792公顷(46.19亩)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澄发〔2012〕38号文件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农用地
耕地(水田、旱地、菜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费30000元/亩,安置补助费30000元/人。
建设用地
土地补偿费30000元/亩。
未利用地
土地补偿费15000元/亩。
青苗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前三年平均产值(3000元/亩)补偿;
2、一年二季作物以上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50%(1500元/亩)补偿;
3、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4、果园、鱼塘或其他养殖业按当年实际损失补偿。
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
按照澄政规发[2014]1号关于《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澄政发[2014]110号关于《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被征地的村民小组产生具体安置名单或撤销建制的,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或撤销建制时批准的保障基准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
(一)第一年龄段为16周岁以下;
(二)第二年龄段为女性16周岁以上至55周岁、男性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
(三)第三年龄段为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
本条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标准按照本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测算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市财政局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保障资金专户),管理、核算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16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并建立个人账户。
对纳入社会保障的被征地农民,根据不同的年龄段,按不同办法分类实行保障。
①第一年龄段人员,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范围。
②第二年龄段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保),并按规定折算城保缴费年限。其中已参加城保到达退休年龄并按月领取城保养老金的,将其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账户资金本息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③第三年龄段人员,从批准次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测算标准的1.1倍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被征地前已经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其中已按月领取城保养老金的,不再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养老补助金,将其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账户资金本息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被征地农民死亡的,其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账户资金本息余额可依法继承并一次性领取。
?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来源: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最江阴 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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