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黄骅法院依法对以滕某为首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2016年以来,被告人滕某以实施非法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行为为目的,与田某、王某、郭某、刘某等人纠集在一起,在我市境内长期发放高利贷,并通过采取殴打、喷字、投掷花圈酒瓶、张贴讨债广告等方式多次暴力讨债,期间实施多次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被告人滕某为首,田某、王某为骨干,郭某、刘某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黄骅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滕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了包括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在内的多起恶性事件,形成了以被告人滕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田某、王某等人为骨干成员、参与人数较多且重要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集团,被告人分别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容留卖淫罪,依法分别判处滕某等人有期徒刑九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千元至三千元不等。黄骅法院将持续加强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力度,坚持扫准、扫狠、扫透,依法精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有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来源:黄骅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