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8日讯 近日,作为协作法院的沙县人民法院与作为管辖法院的永安人民法院合作完成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跨域立案工作,这是自跨域立案制度施行以来,全市首起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案件。
据悉, 该案的被告与原告因工程款发生纠纷,原告向就近的永安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但是被告在沙县务工,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在家门口就能立案、庭审,沙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立即进入“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的“跨域立案”平台,将该案进行跨域立案,材料提交给管辖法院,并通过远程视频展开庭审活动,真正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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