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七星法院发出首份《诚信诉讼承诺书》,有效遏制了滥用异议权拖延审判的失信行为,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杨某诉玉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玉某于9月13日向七星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认为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请求七星法院将该案移送至雁山法院审理。该案主办法官向玉某释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该院有管辖权。但玉某坚持提出管辖异议申请。主办法官告诉玉某,根据本院诚信诉讼相关规定,现要求你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你仔细阅读后签字,若你存在违反诚信诉讼规定的情形,本院将对你进行处罚。玉某仔细阅读并签字后,当场撤回了管辖异议申请,该案诉讼得以顺利进行。 据悉,为保护和引导诚信诉讼,制裁虚假诉讼行为,近日,七星法院出台了《诉讼诚信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主要针对特定主体在诉讼活动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评价、处理和管理。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存在滥用异议权拖延审判等失信行为的,可视情况采取训诫、曝光、罚款、司法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侦查机关等处罚。此举对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势必产生积极影响。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作者:秦燕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