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被非法交易的银行卡,已经不再是一张普通的银行卡,而沦为了洗钱的工具,并形成一条开卡、收购、出售、使用他人银行卡的“灰色产业链”。
撰文 | 张浩东
编辑 | 日尧九日
出品 | 支付百科
每个人手中都有数张银行卡,其中有些常年保持睡眠状态,许多持卡人并不知道,这些银行卡一旦转移到不法分子手中,将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
近日,「支付百科」了解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案件,17人因非法倒卖银行卡,被判处有期徒刑。
违规倒卖银行卡被判刑
根据警方调查,被告人陈某等人,发现市场上对银行卡的巨大需求,并从中找到了商机,企图利用倒卖银行卡来赚取暴利。
陈某等人将目光锁定在校大学生身上,每张银行卡二百元的回报,打动了不少在校大学生,通常在办理完成后,即可立即收到陈某等人的转账。
由于缺乏金融风险意识,以及金钱的诱惑,陈某等人联系到了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这些大学生只需按照陈某等人要求,找到附近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开通优盾,这笔交易就算完成了。
直到以自己名义办理的银行卡,涉及到洗钱等违法行为,遭到公安机关传唤之时,这部分在校大学生还蒙在鼓里。
以此种方式,陈某等人非法收购持有成套银行卡977张,再将收来的成套银行卡邮寄到全国各地,目前,陈某等人非法持有贩卖的银行卡已涉及83件诈骗案。
陈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告人陈某深等17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至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至1万元不等。
倒卖银行卡成一门生意
近年来,倒卖银行卡案件层出不穷,之前破获的案件情况分析看,大量信息表明银行卡买卖现象非常严重。这种倒卖行为通过网络进行,事实上已经很难界定地域,隐蔽性也很强,比较难以发现。
通常以每张百余元的价格,收购他人新办的银行卡,其中绝大多数卖给了境内外实施网络电信诈骗活动的人员,以此赚取差价、非法牟利。
这些被非法交易的银行卡,已经不再是一张普通的银行卡,而沦为了洗钱的工具,并形成一条开卡、收购、出售、使用他人银行卡的“灰色产业链”。
「支付百科」了解到,目前出售的银行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大套,另一类则是小套。小套包含私人银行卡、手机卡、U盾、身份证“四件套”,同时含有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印章、银行卡、对公账户的则称为“大套”。
100元收购的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和U盾组成的“四件套”,通过快递以2000元倒卖给全国乃至境外的诈骗团伙,用于收取、转移和洗白赃款。
成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只要给钱,就有人愿意办卡,即便知道会被用于违法行为,许多人也并不在乎。如果办一张卡可以获得200元,在5家银行分别办卡,就会获得1000元的收入,因此很多人会选择铤而走险。
如果在知道对方要利用这些信息去从事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将银行卡等出售,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此外如果导致了其它的法律后果,办卡人本人同样要在民法上承担相关责任。
近年来金融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猖獗。实行银行开户、通讯工具开户实名制后,贩卖银行卡、手机卡这一黑色产业“应运而生”。
因为银行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若该卡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将给卡主带来巨大法律风险。对于这种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不论是提供方,还是买卖方都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目前很多平台上已经屏蔽掉了“身份证”“银行卡”的搜索,但是不法分子还是能找到渠道大量购买银行卡信息,难以彻底杜绝。国家对银行卡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任何私自制造、倒卖银行卡或信用卡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支付百科」提醒大家,银行卡不是闲置物,要妥善保管,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注销,不得随意丢弃,更不能转让、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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