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起,2020年北京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开始。小编来提醒大家及时缴费啦!对于此次参保有两件事需要大家注意:
一是缴费时间:这次集中参保时间将持续至2020年2月29日,千万不要错过哦。
二是新政策:2020年医保筹资标准实行新方案,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都有所变化。
具体的情况如下:
2020北京城乡居民参保指南
一、 缴费标准
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20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调整后参保人员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其中13类人员个人免缴,由区财政或市财政全额补贴:
1) 本市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2) 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
3) 特困供养人员;
4)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5) 由民政部门管理具有本市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
6) 含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
7) 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
8)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9) 低收入农户;
10) 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1) 区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
12) 残疾人员和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13) 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二、 缴费途径
城乡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非在校学生儿童:参保服务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由本人或家属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校学生:参保服务工作由就读的各类学校负责,为在校学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孤儿弃婴:在本市社会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由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并在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3类个人缴费部分享受政府补贴人员:由民政、残联等部门向医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提供有关人员相关材料。
三、 缴费时间安排
今年因为有新医保筹资方案出台,集中缴费期调整到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不过针对错过时间的也有安排的。
一般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
应于2019年11月11日-2020年2月29日一次性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
自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
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
自取得户籍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缴纳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可随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自缴费成功之日起满3个月等待期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1) 网上自助缴费
每月5日至20日之间,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请服务平台"自助缴费
2) 银行缴费
医保缴费是刷卡还是现金?
办手续带着银行卡,卡里备好钱银行代扣就可以,每月25日-28日扣款。
北京区域内医保代扣银行名单:北京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
小提示:
- 缴费关联卡内余额要充足,特别是涉及身份改变的(不同人群缴费额不同)。关注扣卡是否成功信息(预留手机非本人的要特别注意),以免错过。
- 当月银行代扣不成功的,每月5日至20日之间,还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请服务平台"自助缴费。
- 过了缴费期,如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缴费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参保机会哦。
五、 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缴费手续办完后,去医院看病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啦!在享受医保待遇期间,门诊、住院达到起付线以后就可以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了。
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六、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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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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