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卧龙天香南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香南园”)在董事会权限下参与竞买上虞经济开发区[2018]J7号地块。
接天香南园通知,天香南园于2019年11月12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最终以人民币38,500万元竞得上虞经济开发区[2018]J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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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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