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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一口价”
我市再扩面
自12月1日起
我市按病种付费新增50个病重
近日,市医保局下发通知,自12月1日起,在现行的297个病种基础上,新增50个病种执行按病种付费,适用范围为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具备按病种付费条件的医保协议非公立医疗机构。
支付标准
参保职工在三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按病种定额标准分别支付70%、75%,个人自付30%、25%。
参保城乡居民在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定额标准在2万元以下的(含2万元),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2万元以上的,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
参保城乡居民在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定额标准在2万元以下的(含2万元),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2万元以上的,医保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
新增病种
来源:亳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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