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号)。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600,000股(占总股本159,099,200股的比例为5.41%)。
近日,公司收到陈秀明先生和陈秀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说明: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秀明先生和陈秀清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陈秀明先生和陈秀清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陈秀明先生和陈秀清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陈秀明先生和陈秀清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陈秀明先生和陈秀清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陈秀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秀清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1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