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出现了违反物业规约的内容,或者是因为为业主的某些行为,对小区造成了不好影响,于是有的物业会对他们进行罚款。那么物业公司能够对业主进行各类罚款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物业公司无权制裁。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公司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业主采取罚款措施。只有供电人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向用电人供电,而物业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对业主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需要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基础建设和安全秩序负责,如果业主出现了乱停车、破坏草坪等违反了治安、环保等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应当制止业主的这些行为,如果需要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由这些部门对业主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但是物业公司有权收取违约金,物业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内容,对违约的业主收取违约金。比如说违反了安全规定的业主,或者损坏了小区共用设施的业主。违约金的金额也不是乱收的,它是以实际损失为准。我们不能将违约金称作罚款,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服务合同关系,业主的权利是享有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的权利是收取物业费,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所以物业公司对业主的职责是服务,而不是管理,管理是行政机关的职责。如果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禁止性规定,物业公司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由行政部门来处理,而不能代替行政机关来罚款;如果由于业主的装修行为给房屋的结构或小区的公共设施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求业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纳一定的赔偿金来进行修复,而不是罚金。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话,业主也不需要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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