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之前的文章分析了借名买房(房产待持)的不确定风险风险因素,但是还有粉丝私信小编,他是打定主意借名购房了,问小编房产房谈应该做预防措施,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风险预防条款,大家可以看看!
a、 代持人(名义产权人)要选好,不管是选择朋友,亲戚或者陌生人,要做好背景调查,守法、信用良好、品德靠谱为佳,寻找的代持人最好不要有过多的对外生意往来。
b,怎么证明房子是你的而不是代寻找的代持人。持人的呢?出资这块是第一步,能直接付给上家或开发商最好,如果不行,资金流也要清晰,转账备注得写清“借名购房款”。月供按揭,即使要代持人办手续,资金流也要清晰。相关房屋的购款以及税费等由自己的银行卡直接转账到对方账户,并由自己保留好发票或者收据。
c、过户后由代持人出具以出资人为受托人的全权委托公证,方便出资人实际控制,随时可将房屋过户到自己或指定人名下。
d,全程参与与第三人或者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全过程。尽可能让第三人或者开发商知道你才是实际购买人。并且在这个过程中,留下能证明你是实际购买人的证据。
e,由自己保管房产证。实际登记人无论是买卖房屋或者抵押登记,都需要房产证原件。因此将房产证拿在手上,是最有效避免风险的方式。
f、实际使用房屋。保留好相关水电费发票或者装修凭证,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是你实际使用者房屋。记得与代持人签署租赁合同并接管房屋,我们都知道“买卖不破租赁”这句话,法律内在是人情,这背后的道理在于法律认为租客总比房东惨一点,扫地出门没地方住的事是断然不能在我们社会主义天朝发生的。因此,只要租期没到,房子卖了也赶不走租客(当然有种例外是房子租之前就设抵押)。
g、签订代持协议,代持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实际产权的确认、资金流向的安排、双方出资的陈述、房屋占有和维护、房屋转让安排、实际产权人的权利、代持人违约责任等几大项内容。具体协议文本,建议请专业律师准备,避免因小失大,因为协议内容太简单导致后期争议。
H,办理抵押,法律有一条:合同债权无法对抗物权的优先性。说大白话就是房产交易中心那登记的内容比合同内容重要多了。万一代持人偷卖房子,虽然事后你能打官司把房款要回来,可买了房的人可不退房啊,房子毕竟没了不是吗?要想确保房子掌控在自己手上,就得办抵押,怎么抵?如果房子没有按揭,好办,让代持人配合把房子抵给实际产权人或者他指定的人?如果房子有抵押,就办二抵,用房产余值抵。特别注意,房产升值了,余值抵押也得定期更新。房产买卖前必须要解抵押,这样房子卖之前你便知道。
做到以上几点,主要风险可以排除。当然,房产相关交易中各种坑,真正经历过的人都懂。房产相关问题可关注小编房谈房谈评论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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