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份名为《关于做好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在房地产圈内被多次转发,其中最引人重点关注的一句话是“新备案商品房售价不得低于备案价格10%”。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为什么房价上涨的时候没看见呢,房价刚一下跌就出台不准降价的文件。房价下降对咱老百姓是好事情,咱还没有买房,希望跌的越多越好。
道理自然是这样,房价的上涨与下跌应该符全市场经济的规律,其涨跌受市场自然调控。但是,由于房地产在经济发展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决定其受到政策的影响较大。房价一旦降得过多,前期买房的人受不了。虽然买卖自愿,涨价了没有给开发商补钱,降价了就去找房企闹事。但是,在楼市发展的过程中,这种情况却经常会出现。所以,为了稳定的需要,房价不能大跌。
同时,由于房地产公司普遍是负债经营,玩的是借鸡生蛋的招式。根据公开的数据,前50家房企的平均负债率超过了80%,如果房价平均跌幅超过20%,那么很多房企就处于负资产状态。用孙宏斌的话说,房价不会下跌超过30%,超过后,大部分房企就完了。而房企一旦倒闭。与房地产相关的几十个产业负作用巨大,特别是已开始还房贷但还没有接房的人怎么办?所以,站在主管部门的角度还是稳定为好。
至于限制降价是否有明显的效果,暂时无法明确。前期其它城市如江西、安徽、湖北等地区有城市出台过类似的通知,例如,不得恶意降低房价,严禁房价低于备案价销售等,好象效果并不明显。房价仍然受供求关系影响,该降还是在降,变着花样在降。该涨的也不含糊。
在当前房住不炒的定位之下,楼市转冷已成事实。以后降价的城市还会大量的增加,限制房价下降的城市估计也不会减少。那么,楼市还有多少涨价的希望呢?逆向思考,房价下跌真的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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