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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裕田中国(00313)发布公告,就有关清盘呈请,于2019年11月8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公司已与贷款人就延迟偿还和解契据项下和解金余额的日期订立补充协议。
根据和解契据补充协议条款,公司与贷款人已议定下列条款:
公司将于2019年11月11日或之前向贷款人支付和解金余额的最后一笔还款(即约2200万港元),以及贷款人产生法律费用(即人民币15万元);
倘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或之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公司及王华(作为担保人)毋须就贷款人因和解契据或和解金而产生进一步索偿、损失或利息对贷款人承担责任,公司亦无义务偿还利息宽免;
此外,倘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或之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贷款人应在确认收到公司偿还和解金余额及法律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呈请,且所指称该呈请未偿还金额将被视为已全额偿付及悉数清偿。
于签立和解契据补充协议后,公司已向贷款人进一步偿还约1670万港元,其中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或之前应付和解金余额连同贷款人产生的法律费用现为约54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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