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11月6日,据深交所披露消息,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的2019年第三期公司债项目状态更新为“通过”,发行规模最高为50亿元,将分期发行。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本次债券首期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同时,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上述公司债的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显示,金科股份本次发行公司债所募集到的资金,拟扣除承销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存续公司债等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用途。
具体而言,该笔债券所募资金将用于偿还“15金科01”“18金科01”“18金科02”“18金科04”“18金科06”五笔借款。
金科股份表示,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上述公司债券回售行权日或到期日,可先用自有资金偿还上述债券兑付或回售本金及利息,待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账以后置换自有资金。
据悉,截至2019年6月末,金科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3.86%,扣除预收账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49.31%,流动比率为1.56,速动比率为0.41,有息负债金额为965.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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